每套房子需以下所有资料复印件一份:
1、安置协议书、户主身份证、户主户口主页、户主户口单页、配偶身份证、配偶户口单页。
2、与子女共有房产者,需另附子女身份证、户口单页,如跟户主已分户,需另附子、女户口主页、单页及户籍证明,并需携所有涉产人共同前往办理。
注意事项:
1、复印件要求:所有复印件公章必须清晰,如原件不清晰请到相关部门改正
2、“户主”指老房拆迁,交还拆迁办老房房产证所署的房屋产权人。
3、如有特殊情况,请到富润花苑一区34号门101室相关工作人员处咨询办理方法。